安徽新华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自评公开)
发布时间:2023-08-24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关闭】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建议》,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3年8月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式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2—2023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R是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部”、“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R是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R是
				
					□否
			 
			
				
					实有40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R是
				
					□否
			 
			
				
					实有5人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R是
				
					□否
			 
			
				
					实有5个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R是
				
					□否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R是
				
					□否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R是
				
					□否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R是
				
					□否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R是
				
					□否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R是
				
					□否
			 
			
				
					召开日期为:2023年06月13日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R是
				
					□否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完成安徽省高校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培训测试。
			 
			
				
					R是
				
					□否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R是
				
					□否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R是
				
					□否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R是
				
					□否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R是
				
					□否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R是
				
					□否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R是
				
					□否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10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部”、“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10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10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10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10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10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10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10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10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0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0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0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10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10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
				
					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城市建设学院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药学院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商学院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文化与传媒学院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艺术学院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财会与金融学院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电子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科技学院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二、《安徽新华学院学生会章程》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会章程
	(2023年06月13日安徽新华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会(简称“校学生会”)是代表安徽新华学院全校同学的群众性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校学生会的主要任务是在校党委的领导、校团委和地方学联组织的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素质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中。学生会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校学生会以主席团为核心,下设综合办公部、宣传部、交流拓展部、维权服务部、学术科技部,各部各司其职,在工作中受主席团领导。
	第二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开展形式多样、积极向上、有大格局的校园文化活动,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
	(二)  发挥作为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依照章程维护同学的利益;
	(三)  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加强与港澳台同学以及少数民族同学的联系,促进中华族的团结和祖国的统一;
	(四)  发展各国、各地区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支持各国、各地区人民和学生的事业。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四条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会为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安徽省学生联合会的团体成员。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凡安徽新华学院在学的中国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  按照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件;
	(二)  享有选举权、被选权和表决权;
	(三)  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质询和批评的权利;
	(四)  全体成员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享受章程规定的权利。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二)  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学术、文体和社会实践活动,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三)  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文明自律、尊师爱校、自觉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自觉维护校学生会的声誉;
	(四)  遵守校学生会章程,执行会议决议,积极参加校学生会活动,认真完成校学生会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校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校级学生代表大会须每一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学代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经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审议和批准上一届安徽新华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  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  修改本会章程;
	(四)  选举新一届安徽新华学院学生组织主席团;
	(五)  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  讨论、决定应当由学生代表大会议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会委员会是安徽新华学院学生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学生会委员会任期与当届学代会相同。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其任期相应改变。
	学生会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校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  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三)  选举校学生会主席团;
	(四)  审议和批准校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第十一条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工作领导机构。成员不超过5人。
	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  在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学生会的决议,决定校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  召集学生会全体会议;
	(三)  向学生会委员会提交任免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意见;
	(四)  组织全校的学生活动;
	(五)  协调、监督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工作;
	(六)  向学代会及学生会委员会、校党委和上级学联汇报学生会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章 校学生会、院学生会和班委会
	第十二条 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
	(一)  校学生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若干职能部门;
	(二)  各职能部门是校学生会的办事机构,对主席团负责。
	第十三条 坚持精简原则
	(一)  学生会的组织不应重叠与复杂,要优化机构和人员规模。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40人左右;
	(二)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6个,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2至3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加工作人员,但原则上不超过60人。
	第十四条 改革运行机制
	(一)  学生会组织架构一般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探索实行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建议),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二)  二级学院学生会属于校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学生会指导;
	(三)  加强校级学生会与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工作联动,二级学院学生会应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可在校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学生会要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需求的活动。
	第十五条 明确遴选条件。
	(一)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二)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学生会工作。
	第十六条 建立述职评议制度
	(一)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二)  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十七条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班级委员会工作机构由院学生代表会议或全体同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推选组成,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团组织指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校学生会的领导。
	第十八条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是二级学院党组织和校学生会领导下的基层学生会组织,在二级学院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开展工作,在全校性学生活动中接受校学生会统一协调安排。
	第十九条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要认真贯彻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完成校学生会的工作部署。同时根据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具体情况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独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
	第二十条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可经院学生代表会议或其他方式民主产生,并报校团委、校学生会备案。
	第二十一条 班委会职责
	(一)  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日常管理工作;
	(二)  在学生学习、生活、娱乐,社会实践等方面为同学提供服务;
	(三)  组织班级同学参加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并独立开展班级工作;
	(四)  班委会是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班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一般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接受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协调安排。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安徽新华学院学生会委员会。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5
			 
			
				
					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学生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落实常设机构提出的工作意见;决定聘任学生会组织秘书长;批准任免学生会组织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2
			 
			
				
					综合办公部
			 
			
				
					6
			 
			
				
					综合办公部是校学生会的中枢机构,负责处理和协调校学生会的日常事务。同时也是进行文件汇总建档的使者;是传递信息和沟通交流的联络员;是广大师生与学校进行联系接触的一个平台。
			 
		 
		
			
				
					3
			 
			
				
					交流拓展部
			 
			
				
					6
			 
			
				
					对内负责联系校内各类各级学生组织,定期与二级学院学生会相关部门开展特色交流活动;对外负责会与安徽省各大高校加强校际联系。
			 
		 
		
			
				
					4
			 
			
				
					维权服务部
			 
			
				
					6
			 
			
				
					维权服务部负责权益维护平台的运营,拓宽民意反映渠道,及时发布相关的维权资讯、寻物启事、失物招领等信息,维护学生切身利益。负责学生组织的物资管理与接触以及学生活动的物资保障和后勤服务等。贯彻落实校会的宗旨,为全校师生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
			 
		 
		
			
				
					5
			 
			
				
					学术科技部
			 
			
				
					6
			 
			
				
					学术科技部主要负责统筹我校各类学术与学科比赛相关信息;承办我校大型校级学科竞赛,比如双百大赛和挑战杯等,统筹协调学术科技月系列学生活动;负责撰写我校各项大型活动比赛的稿件,负责校会内部主持人队的建设;搭建学术交流平台,加强我校学科竞赛发展并积极倡导我校学生参加各类重大学术科技文化活动与专业比赛。
			 
		 
		
			
				
					6
			 
			
				
					宣传部
			 
			
				
					5
			 
			
				
					宣传部负责校学生会微信、微博、QQ 等公众号的日常运营;负责对外整体推介宣传我校学生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及指导各二级学院开展宣传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的宣传工作等。作为学校学生工作的窗口,起着对内宣传学校动态,对外展现学校风采的职责,全面落实各项组织内的宣传工作。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
				
					面貌
			 
			
				
					院系班级
			 
			
				
					年级
			 
			
				
					最近一个学期/
				
					最近一学年学习成绩
				
					综合排名
			 
		 
		
			
				
					1
			 
			
				
					崔静如
			 
			
				
					预备党员
			 
			
				
					外国语学院20英本三班
			 
			
				
					20
			 
			
				
					1/35
			 
		 
		
			
				
					2
			 
			
				
					艾  珂
			 
			
				
					预备党员
			 
			
				
					电子工程学院20通信工程三班
			 
			
				
					20
			 
			
				
					11/37
			 
		 
		
			
				
					3
			 
			
				
					夏商尧
			 
			
				
					中共党员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20软件工程本二班
			 
			
				
					20
			 
			
				
					2/45
			 
		 
		
			
				
					4
			 
			
				
					谢亚莉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20英语八班
			 
			
				
					20
			 
			
				
					3/36
			 
		 
		
			
				
					5
			 
			
				
					黄庆
			 
			
				
					预备党员
			 
			
				
					文化与传媒学院20汉语言文学五班
			 
			
				
					20
			 
			
				
					3/42
			 
		 
		
			
				
					6
			 
			
				
					严梦雅
			 
			
				
					共青团员
			 
			
				
					财会与金融学院21会计学卓越一班
			 
			
				
					21
			 
			
				
					16/55
			 
		 
		
			
				
					7
			 
			
				
					陈冬梅
			 
			
				
					共青团员
			 
			
				
					商学院21数字经济本1班
			 
			
				
					21
			 
			
				
					8/39
			 
		 
		
			
				
					8
			 
			
				
					刘世杰
			 
			
				
					共青团员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21软工本三班
			 
			
				
					21
			 
			
				
					13/45
			 
		 
		
			
				
					9
			 
			
				
					喻  雯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21英本一班
			 
			
				
					21
			 
			
				
					16/48
			 
		 
		
			
				
					10
			 
			
				
					汪文健
			 
			
				
					共青团员
			 
			
				
					电子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21电子本三班
			 
			
				
					21
			 
			
				
					19/63
			 
		 
		
			
				
					11
			 
			
				
					程梦波
			 
			
				
					共青团员
			 
			
				
					文化与传媒学院21汉语言文学本二班
			 
			
				
					21
			 
			
				
					17/60
			 
		 
		
			
				
					12
			 
			
				
					张雯雯
			 
			
				
					共青团员
			 
			
				
					文化与传媒学院21汉语言文学4班
			 
			
				
					21
			 
			
				
					18/62
			 
		 
		
			
				
					13
			 
			
				
					吴朗朗
			 
			
				
					共青团员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21计科五班
			 
			
				
					21
			 
			
				
					11/57
			 
		 
		
			
				
					14
			 
			
				
					祁坤宁
			 
			
				
					共青团员
			 
			
				
					药学院21级药学本一班
			 
			
				
					21
			 
			
				
					17/60
			 
		 
		
			
				
					15
			 
			
				
					谢晨晨
			 
			
				
					共青团员
			 
			
				
					药学院21级药学本1班
			 
			
				
					21
			 
			
				
					16/60
			 
		 
		
			
				
					16
			 
			
				
					徐茂勤
			 
			
				
					共青团员
			 
			
				
					文化与传媒学院21汉文本三班
			 
			
				
					21
			 
			
				
					12/51
			 
		 
		
			
				
					17
			 
			
				
					林欣雨
			 
			
				
					共青团员
			 
			
				
					财会与金融学院21级财管本三班
			 
			
				
					21
			 
			
				
					2/51
			 
		 
		
			
				
					18
			 
			
				
					钱  君
			 
			
				
					共青团员
			 
			
				
					文化与传媒学院21汉文本三班
			 
			
				
					21
			 
			
				
					10/51
			 
		 
		
			
				
					19
			 
			
				
					赵  璐
			 
			
				
					共青团员
			 
			
				
					城市建设学院22风景园林一班
			 
			
				
					22
			 
			
				
					无
			 
		 
		
			
				
					20
			 
			
				
					胡丛惠
			 
			
				
					共青团员
			 
			
				
					文化与传媒学院22级学前教育本一班
			 
			
				
					22
			 
			
				
					无
			 
		 
		
			
				
					21
			 
			
				
					王沐春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22英本五班
			 
			
				
					22
			 
			
				
					无
			 
		 
		
			
				
					22
			 
			
				
					凡欣悦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22英本四班
			 
			
				
					22
			 
			
				
					无
			 
		 
		
			
				
					23
			 
			
				
					程  妍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22英本五班
			 
			
				
					22
			 
			
				
					无
			 
		 
		
			
				
					24
			 
			
				
					李振琪
			 
			
				
					共青团员
			 
			
				
					药学院22级药学本1班
			 
			
				
					22
			 
			
				
					无
			 
		 
		
			
				
					25
			 
			
				
					王  凤
			 
			
				
					共青团员
			 
			
				
					文化与传媒学院22小学教育本四班
			 
			
				
					22
			 
			
				
					无
			 
		 
		
			
				
					26
			 
			
				
					李双妹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22英本四班
			 
			
				
					22
			 
			
				
					无
			 
		 
		
			
				
					27
			 
			
				
					钱雨涵
			 
			
				
					共青团员
			 
			
				
					文化与传媒学院22学前一班
			 
			
				
					22
			 
			
				
					无
			 
		 
		
			
				
					28
			 
			
				
					袁由甲
			 
			
				
					共青团员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22级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1班
			 
			
				
					22
			 
			
				
					无
			 
		 
		
			
				
					29
			 
			
				
					宋袁康
			 
			
				
					共青团员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2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对口2班
			 
			
				
					22
			 
			
				
					无
			 
		 
		
			
				
					30
			 
			
				
					苏  芳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22英本4班
			 
			
				
					22
			 
			
				
					无
			 
		 
		
			
				
					31
			 
			
				
					程平平
			 
			
				
					共青团员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22物联网工程一班
			 
			
				
					22
			 
			
				
					无
			 
		 
		
			
				
					32
			 
			
				
					李昕怡
			 
			
				
					共青团员
			 
			
				
					商学院22级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本一班
			 
			
				
					22
			 
			
				
					无
			 
		 
		
			
				
					33
			 
			
				
					夏志凌
			 
			
				
					共青团员
			 
			
				
					文化与传媒学院22新闻本一班
			 
			
				
					22
			 
			
				
					无
			 
		 
		
			
				
					34
			 
			
				
					储  倩
			 
			
				
					共青团员
			 
			
				
					财会与金融学院22财务管理对口2班
			 
			
				
					22
			 
			
				
					无
			 
		 
		
			
				
					35
			 
			
				
					王成宇
			 
			
				
					共青团员
			 
			
				
					电子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22通信工程本二班
			 
			
				
					 
				
					22
			 
			
				
					无
			 
		 
		
			
				
					36
			 
			
				
					倪文洋
			 
			
				
					共青团员
			 
			
				
					药学院22制药本一班
			 
			
				
					22
			 
			
				
					无
			 
		 
		
			
				
					37
			 
			
				
					赵可雯
			 
			
				
					共青团员
			 
			
				
					文化与传媒学院22小学教育本一班
			 
			
				
					22
			 
			
				
					无
			 
		 
		
			
				
					38
			 
			
				
					钱雨涵
			 
			
				
					共青团员
			 
			
				
					文化与传媒学院22学前一班
			 
			
				
					22
			 
			
				
					无
			 
		 
		
			
				
					39
			 
			
				
					昝  璇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22级英本五班
			 
			
				
					22
			 
			
				
					无
			 
		 
		
			
				
					40
			 
			
				
					周慧萍
			 
			
				
					共青团员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22数字媒体技术本2班
			 
			
				
					22
			 
			
				
					无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关于推选安徽新华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候选人的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会章程》和我校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制定各选举单位出席安徽新华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代表的产生办法安徽新华学院第七届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和《学联学生会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会组织改革,推动我校学生会队伍建设,增强学生会工作理念。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主席团候选人条件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应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挂科情况。
	主席团候选人应符合以下要求:(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接受共青团的指导;(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守学校管理制度;(3)熟悉校学生会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责、运行机制及工作流程;(4)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与主人翁意识,有较强的学生工作能力。
	二、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本次安徽新华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选出新一届主席团。
	安徽新华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以组织推荐和自愿竞选形式,并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由学院现任学生会、校团委和校党委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再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讨论情况审批通过后,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选票上的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排序,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安徽新华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选人的差额应不少于所选人数的20%。
	凡参加本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代表对候选人可以表赞成、反对或弃权,表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边的空格内画“○”,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不划任何标记。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在 画“×”的候选人姓名下面另选他人的空格内写上要选人的姓名。每张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未到会的代表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填写选票要用签字笔、钢笔或者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晰。完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大会设监票人5人,计票人15人,其中总监票人1人,总计票人1人。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全程监督选举工作,总计票人和计票人负责计票工作。监票人从不是常务委员候选人的正式代表中推选,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监票人中推荐提名;总监票人和监票人须经大会通过。大会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主席团制定。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代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决定候选人的时候,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数的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是否再选举,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计票结束后,总监票人以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报告选举计票结果;大会执行主席向全体代表宣布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名单,按得票多少排序,按得票多少为顺序。票数相等的,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本选举办法经安徽新华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
	三、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办法
	(一)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
	安徽新华学院第七届学生会主席团须为安徽新华学院2020级本、专科生。主席团至少有一学年以上学生工作经验,对学生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并对学生会的性质、任务及定位有较深理解。担任过安徽新华学院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者优先。
	(二)主席团候选人选举办法
	依据改革精神,学生会主席团设不超过五名主席团成员,实行轮值制度。选举人员差额比不低于20%,由学院团组织推荐,通过校团委审查后,由校团委、上届学生会主席团提出候选人名单,报校党委研究同意后,提交大会差额选举。
	本选举办法解释权在安徽新华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所有。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安徽新华学院第七次学生会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和《学联学生会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会组织改革,推动我校学生会队伍建设,增强学生会工作理念。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主席团成员条件
	安徽新华学院第七届学生会主席团须为安徽新华学院2020级本、专科生。主席团成员至少有一学年以上学生工作经验,对学生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并对学生会的性质、任务及定位有较深理解。担任过安徽新华学院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者优先。
	二、主席团成员选举规则
	依据改革精神,学生会主席团设不超过五名主席团成员,实行轮值制度。选举人员差额比不低于20%,由学院团组织推荐,通过校团委审查后,由校团委、上届学生会主席团提出候选人名单,报校党委研究同意后,提交大会差额选举。
	三、主席团成员选举流程
	本次安徽新华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选出新一届主席团。
	凡参加本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代表对候选人可以表赞成、反对或弃权,表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边的空格内画“○”,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不划任何标记。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在 画“×”的候选人姓名下面另选他人的空格内写上要选人的姓名。每张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未到会的代表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填写选票要用签字笔、钢笔或者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晰。完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大会设监票人5人,计票人15人,其中总监票人1人,总计票人1人。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全程监督选举工作,总计票人和计票人负责计票工作。监票人从不是常务委员候选人的正式代表中推选,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监票人中推荐提名;总监票人和监票人须经大会通过。大会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主席团制定。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代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决定候选人的时候,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数的当选。
	计票结束后,总监票人以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报告选举计票结果。
	本选举办法经安徽新华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
	本选举办法解释权归安徽新华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所有。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含召开时间、地点、代表数量、主要议程、宣传报道链接、现场照片等)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2023年06月13日
	二、召开地点:
	安徽新华学院小礼堂
	三、代表数量:
	共计255人
	四、主要议程:
	(一)听取并审议安徽新华学院第五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安徽新华学院第七届学生会委员会及主席团;
	(三)讨论修改《安徽新华学院学生会章程》;
	(四)开展学生会代表提案工作。
	八、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会章程》和我校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制定各选举单位出席安徽新华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代表的产生办法。
	一、代表候选人的确定
	出席学代会的代表(以下简称“代表”)候选人的确定方式为:以各基层学生会为选举单位,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及构成要求,组织学生进行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广大同学的意见,保证在校同学参与的数量和比例(注意少数民族、退伍军人,注意男女比例,注意普通学生、班级学生干部、社团学生干部、院级学生干部、校级学生干部的比例)。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代表名额的20%,根据代表候选人提名的原则,提出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见附件3),在校党委和校学生会审查通过后,提交本选举单位的学生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产生参加大会的正式代表。
	二、代表的选举
	各二级学院筹备召开学生代表会议或学生大会(见附件4),将本院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学生代表会议或学生大会通过差额选举的办法(差额比例30%),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有关代表选举工作进程安排见附件2)。
	三、代表选举结果的报批
	各二级学院按照文件规定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后,向校学生会报送经本院党组织审批的学代会代表登记表和选举结果的情况报告(见附件5),经校学生会审查通过确认为学代会正式代表后,组织填写学代会正式代表登记表(见附件6),按时报送校学生会。
	 
	附件1.学代会正式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2.学代会正式代表选举工作进程安排
	附件3.学代会正式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汇总表
	附件4.关于各二级学院召开学生代表会议或学生大会的说明
	附件5.关于学代会正式代表选举工作的情况报告
	附件6.学代会正式代表登记表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按照《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及《安徽新华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安徽新华学院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  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一般采用书面述职和会议述职相结合进行。校级评议会组成人员以普通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校团委等部门共同参与;院级评议会组成人员以学院学生代表为主,院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代表共同参与。
	 
	第四条  述职评议时间一般在每学期末或下学期初。
	 
	第五条  述职评议在校党委领导下,校团委的指导下。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章、客观公正、民主公开、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  述职评议内容
	第六条  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对评议对象全面客观地综合评价。
	(一)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向广大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
	(二)道德品行。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能够带头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积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三)学习情况。学有余力、学业优良,能够自觉把学习放在首位,带头勤奋学习、学好专业知识,培养科学精神,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一年级新生除外),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工作成效。在党委的全面领导和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努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够在思想引领、学风建设、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方面服务同学,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按时、准确地完成本职工作。
	(五)纪律作风。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在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践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作风务实,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等问题。
	 
	第三章  述职评议流程
	第七条  述职采用书面述职和现场述职相结合的方式。
	(一)书面述职。述职人需提前提交书面工作总结,总结材料要从学生会工作理念、指导思想、履职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下一步计划等方面展开,应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炼、支撑有力。
	(二)现场述职。述职人向述职评议大会现场述职汇报,现场述职要密切结合学生会职能定位,应重点突出、总结成效、找准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第八条  述职评议大会结束后,评议会中的学生代表填写评议评分表,评议会其他成员根据总结材料和现场述职情况评价打分。
	 
	第九条  述职人得分由学生代表评分(占60%)、校党委评分(占20%)、校团委评分(占20%)三部分构成。
	 
	 
	第四章  述职评议结果
	第十条  述职评议会对评议对象的述职内容综合评价,评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其中总分超过90分(含90分)为优秀;89分—80分为良好;79分—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一条  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综合评价等次获得“良好”及以上的学生会工作人员在评奖评优、综合测评加分,将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十二条  所有评议结果由校团委统一归档,院级学生会评议结果经各学院党组织同意后报送校团委归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安徽新华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共青团安徽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3年06月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计羚
			 
			
				
					是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计羚
			 
			
				
					是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安徽省学联秘书处邮箱ahsxl@qq.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建议》,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3年8月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式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2—2023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 
				 指标  | 
			
				 结论  | 
			
				 备注  |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R是 □否  |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部”、“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R是 □否  |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R是 □否  | 
			
				 实有40人  |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R是 □否  | 
			
				 实有5人  |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R是 □否  | 
			
				 实有5个  | 
		
|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R是 □否  | 
			
				 
  | 
		
|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R是 □否  | 
			
				 
  | 
		
|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R是 □否  | 
			
				 
  | 
		
|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R是 □否  | 
			
				 
  | 
		
|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R是 □否  | 
			
				 
  | 
		
|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R是 □否  | 
			
				 召开日期为:2023年06月13日 
  | 
		
|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R是 □否  | 
			
				 
  | 
		
|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完成安徽省高校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培训测试。  | 
			
				 R是 □否  | 
			
				 
  | 
		
|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R是 □否  | 
			
				 
  | 
		
|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R是 □否  | 
			
				 
  | 
		
|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R是 □否  | 
			
				 
  | 
		
|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R是 □否  | 
			
				 
  | 
		
|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R是 □否  | 
			
				 
  | 
		
|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 
			
				 R是 □否  | 
			
				 
  |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10  | 
			
				 
  |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部”、“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10  | 
			
				 
  |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10  | 
			
				 
  | 
		||||||||||||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10  | 
			
				 
  | 
		||||||||||||
|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10  | 
			
				 
  | 
		||||||||||||
|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10  | 
			
				 
  | 
		||||||||||||
|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10  | 
			
				 
  | 
		||||||||||||
|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10  | 
			
				 
  | 
		||||||||||||
|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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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10  | 
			
				 
  | 
		||||||||||||
|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10  | 
			
				 
  | 
		||||||||||||
|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10  | 
			
				 
  | 
		||||||||||||
|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10  | 
			
				 
  | 
		||||||||||||
|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10  | 
			
				 
  | 
		||||||||||||
| 
				 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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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级学生会 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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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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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建设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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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商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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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与传媒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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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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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术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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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会与金融学院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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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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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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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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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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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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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二、《安徽新华学院学生会章程》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会章程
(2023年06月13日安徽新华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会(简称“校学生会”)是代表安徽新华学院全校同学的群众性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校学生会的主要任务是在校党委的领导、校团委和地方学联组织的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素质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中。学生会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校学生会以主席团为核心,下设综合办公部、宣传部、交流拓展部、维权服务部、学术科技部,各部各司其职,在工作中受主席团领导。
第二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开展形式多样、积极向上、有大格局的校园文化活动,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
(二) 发挥作为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依照章程维护同学的利益;
(三) 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加强与港澳台同学以及少数民族同学的联系,促进中华族的团结和祖国的统一;
(四) 发展各国、各地区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支持各国、各地区人民和学生的事业。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四条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会为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安徽省学生联合会的团体成员。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凡安徽新华学院在学的中国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 按照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件;
(二) 享有选举权、被选权和表决权;
(三) 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质询和批评的权利;
(四) 全体成员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享受章程规定的权利。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二) 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学术、文体和社会实践活动,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三) 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文明自律、尊师爱校、自觉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自觉维护校学生会的声誉;
(四) 遵守校学生会章程,执行会议决议,积极参加校学生会活动,认真完成校学生会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校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校级学生代表大会须每一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学代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经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审议和批准上一届安徽新华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 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 修改本会章程;
(四) 选举新一届安徽新华学院学生组织主席团;
(五) 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 讨论、决定应当由学生代表大会议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会委员会是安徽新华学院学生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学生会委员会任期与当届学代会相同。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其任期相应改变。
学生会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校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 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三) 选举校学生会主席团;
(四) 审议和批准校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第十一条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工作领导机构。成员不超过5人。
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 在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学生会的决议,决定校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 召集学生会全体会议;
(三) 向学生会委员会提交任免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意见;
(四) 组织全校的学生活动;
(五) 协调、监督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工作;
(六) 向学代会及学生会委员会、校党委和上级学联汇报学生会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章 校学生会、院学生会和班委会
第十二条 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
(一) 校学生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若干职能部门;
(二) 各职能部门是校学生会的办事机构,对主席团负责。
第十三条 坚持精简原则
(一) 学生会的组织不应重叠与复杂,要优化机构和人员规模。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40人左右;
(二)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6个,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2至3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加工作人员,但原则上不超过60人。
第十四条 改革运行机制
(一) 学生会组织架构一般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探索实行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建议),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二) 二级学院学生会属于校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学生会指导;
(三) 加强校级学生会与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工作联动,二级学院学生会应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可在校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学生会要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需求的活动。
第十五条 明确遴选条件。
(一)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二)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学生会工作。
第十六条 建立述职评议制度
(一)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二) 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十七条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班级委员会工作机构由院学生代表会议或全体同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推选组成,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团组织指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校学生会的领导。
第十八条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是二级学院党组织和校学生会领导下的基层学生会组织,在二级学院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开展工作,在全校性学生活动中接受校学生会统一协调安排。
第十九条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要认真贯彻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完成校学生会的工作部署。同时根据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具体情况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独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
第二十条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可经院学生代表会议或其他方式民主产生,并报校团委、校学生会备案。
第二十一条 班委会职责
(一) 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日常管理工作;
(二) 在学生学习、生活、娱乐,社会实践等方面为同学提供服务;
(三) 组织班级同学参加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并独立开展班级工作;
(四) 班委会是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班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一般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接受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协调安排。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安徽新华学院学生会委员会。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人数  | 
			
				 主要职责  | 
		
| 
				 1  | 
			
				 主席团  | 
			
				 5  | 
			
				 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学生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落实常设机构提出的工作意见;决定聘任学生会组织秘书长;批准任免学生会组织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 
		
| 
				 2  | 
			
				 综合办公部  | 
			
				 6  | 
			
				 综合办公部是校学生会的中枢机构,负责处理和协调校学生会的日常事务。同时也是进行文件汇总建档的使者;是传递信息和沟通交流的联络员;是广大师生与学校进行联系接触的一个平台。  | 
		
| 
				 3  | 
			
				 交流拓展部  | 
			
				 6  | 
			
				 对内负责联系校内各类各级学生组织,定期与二级学院学生会相关部门开展特色交流活动;对外负责会与安徽省各大高校加强校际联系。  | 
		
| 
				 4  | 
			
				 维权服务部  | 
			
				 6  | 
			
				 维权服务部负责权益维护平台的运营,拓宽民意反映渠道,及时发布相关的维权资讯、寻物启事、失物招领等信息,维护学生切身利益。负责学生组织的物资管理与接触以及学生活动的物资保障和后勤服务等。贯彻落实校会的宗旨,为全校师生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  | 
		
| 
				 5  | 
			
				 学术科技部  | 
			
				 6  | 
			
				 学术科技部主要负责统筹我校各类学术与学科比赛相关信息;承办我校大型校级学科竞赛,比如双百大赛和挑战杯等,统筹协调学术科技月系列学生活动;负责撰写我校各项大型活动比赛的稿件,负责校会内部主持人队的建设;搭建学术交流平台,加强我校学科竞赛发展并积极倡导我校学生参加各类重大学术科技文化活动与专业比赛。  | 
		
| 
				 6  | 
			
				 宣传部  | 
			
				 5  | 
			
				 宣传部负责校学生会微信、微博、QQ 等公众号的日常运营;负责对外整体推介宣传我校学生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及指导各二级学院开展宣传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的宣传工作等。作为学校学生工作的窗口,起着对内宣传学校动态,对外展现学校风采的职责,全面落实各项组织内的宣传工作。  |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 
				 序号  | 
			
				 姓名  | 
			
				 政治 面貌  | 
			
				 院系班级  | 
			
				 年级  | 
			
				 最近一个学期/ 最近一学年学习成绩 综合排名  | 
		
| 
				 1  | 
			
				 崔静如  | 
			
				 预备党员  | 
			
				 外国语学院20英本三班  | 
			
				 20  | 
			
				 1/35  | 
		
| 
				 2  | 
			
				 艾 珂  | 
			
				 预备党员  | 
			
				 电子工程学院20通信工程三班  | 
			
				 20  | 
			
				 11/37  | 
		
| 
				 3  | 
			
				 夏商尧  | 
			
				 中共党员  |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20软件工程本二班  | 
			
				 20  | 
			
				 2/45  | 
		
| 
				 4  | 
			
				 谢亚莉  | 
			
				 共青团员  | 
			
				 外国语学院20英语八班  | 
			
				 20  | 
			
				 3/36  | 
		
| 
				 5  | 
			
				 黄庆  | 
			
				 预备党员  | 
			
				 文化与传媒学院20汉语言文学五班  | 
			
				 20  | 
			
				 3/42  | 
		
| 
				 6  | 
			
				 严梦雅  | 
			
				 共青团员  | 
			
				 财会与金融学院21会计学卓越一班  | 
			
				 21  | 
			
				 16/55  | 
		
| 
				 7  | 
			
				 陈冬梅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21数字经济本1班  | 
			
				 21  | 
			
				 8/39  | 
		
| 
				 8  | 
			
				 刘世杰  | 
			
				 共青团员  |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21软工本三班  | 
			
				 21  | 
			
				 13/45  | 
		
| 
				 9  | 
			
				 喻 雯  | 
			
				 共青团员  | 
			
				 外国语学院21英本一班  | 
			
				 21  | 
			
				 16/48  | 
		
| 
				 10  | 
			
				 汪文健  | 
			
				 共青团员  | 
			
				 电子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21电子本三班  | 
			
				 21  | 
			
				 19/63  | 
		
| 
				 11  | 
			
				 程梦波  | 
			
				 共青团员  | 
			
				 文化与传媒学院21汉语言文学本二班  | 
			
				 21  | 
			
				 17/60  | 
		
| 
				 12  | 
			
				 张雯雯  | 
			
				 共青团员  | 
			
				 文化与传媒学院21汉语言文学4班  | 
			
				 21  | 
			
				 18/62  | 
		
| 
				 13  | 
			
				 吴朗朗  | 
			
				 共青团员  |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21计科五班  | 
			
				 21  | 
			
				 11/57  | 
		
| 
				 14  | 
			
				 祁坤宁  | 
			
				 共青团员  | 
			
				 药学院21级药学本一班  | 
			
				 21  | 
			
				 17/60  | 
		
| 
				 15  | 
			
				 谢晨晨  | 
			
				 共青团员  | 
			
				 药学院21级药学本1班  | 
			
				 21  | 
			
				 16/60  | 
		
| 
				 16  | 
			
				 徐茂勤  | 
			
				 共青团员  | 
			
				 文化与传媒学院21汉文本三班  | 
			
				 21  | 
			
				 12/51  | 
		
| 
				 17  | 
			
				 林欣雨  | 
			
				 共青团员  | 
			
				 财会与金融学院21级财管本三班  | 
			
				 21  | 
			
				 2/51  | 
		
| 
				 18  | 
			
				 钱 君  | 
			
				 共青团员  | 
			
				 文化与传媒学院21汉文本三班  | 
			
				 21  | 
			
				 10/51  | 
		
| 
				 19  | 
			
				 赵 璐  | 
			
				 共青团员  | 
			
				 城市建设学院22风景园林一班  | 
			
				 22  | 
			
				 无  | 
		
| 
				 20  | 
			
				 胡丛惠  | 
			
				 共青团员  | 
			
				 文化与传媒学院22级学前教育本一班  | 
			
				 22  | 
			
				 无  | 
		
| 
				 21  | 
			
				 王沐春  | 
			
				 共青团员  | 
			
				 外国语学院22英本五班  | 
			
				 22  | 
			
				 无  | 
		
| 
				 22  | 
			
				 凡欣悦  | 
			
				 共青团员  | 
			
				 外国语学院22英本四班  | 
			
				 22  | 
			
				 无  | 
		
| 
				 23  | 
			
				 程 妍  | 
			
				 共青团员  | 
			
				 外国语学院22英本五班  | 
			
				 22  | 
			
				 无  | 
		
| 
				 24  | 
			
				 李振琪  | 
			
				 共青团员  | 
			
				 药学院22级药学本1班  | 
			
				 22  | 
			
				 无  | 
		
| 
				 25  | 
			
				 王 凤  | 
			
				 共青团员  | 
			
				 文化与传媒学院22小学教育本四班  | 
			
				 22  | 
			
				 无  | 
		
| 
				 26  | 
			
				 李双妹  | 
			
				 共青团员  | 
			
				 外国语学院22英本四班  | 
			
				 22  | 
			
				 无  | 
		
| 
				 27  | 
			
				 钱雨涵  | 
			
				 共青团员  | 
			
				 文化与传媒学院22学前一班  | 
			
				 22  | 
			
				 无  | 
		
| 
				 28  | 
			
				 袁由甲  | 
			
				 共青团员  |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22级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1班  | 
			
				 22  | 
			
				 无  | 
		
| 
				 29  | 
			
				 宋袁康  | 
			
				 共青团员  |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2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对口2班  | 
			
				 22  | 
			
				 无  | 
		
| 
				 30  | 
			
				 苏 芳  | 
			
				 共青团员  | 
			
				 外国语学院22英本4班  | 
			
				 22  | 
			
				 无  | 
		
| 
				 31  | 
			
				 程平平  | 
			
				 共青团员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22物联网工程一班  | 
			
				 22  | 
			
				 无  | 
		
| 
				 32  | 
			
				 李昕怡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22级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本一班  | 
			
				 22  | 
			
				 无  | 
		
| 
				 33  | 
			
				 夏志凌  | 
			
				 共青团员  | 
			
				 文化与传媒学院22新闻本一班  | 
			
				 22  | 
			
				 无  | 
		
| 
				 34  | 
			
				 储 倩  | 
			
				 共青团员  | 
			
				 财会与金融学院22财务管理对口2班  | 
			
				 22  | 
			
				 无  | 
		
| 
				 35  | 
			
				 王成宇  | 
			
				 共青团员  | 
			
				 电子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22通信工程本二班  | 
			
				 
 22  | 
			
				 无  | 
		
| 
				 36  | 
			
				 倪文洋  | 
			
				 共青团员  | 
			
				 药学院22制药本一班  | 
			
				 22  | 
			
				 无  | 
		
| 
				 37  | 
			
				 赵可雯  | 
			
				 共青团员  | 
			
				 文化与传媒学院22小学教育本一班  | 
			
				 22  | 
			
				 无  | 
		
| 
				 38  | 
			
				 钱雨涵  | 
			
				 共青团员  | 
			
				 文化与传媒学院22学前一班  | 
			
				 22  | 
			
				 无  | 
		
| 
				 39  | 
			
				 昝 璇  | 
			
				 共青团员  | 
			
				 外国语学院22级英本五班  | 
			
				 22  | 
			
				 无  | 
		
| 
				 40  | 
			
				 周慧萍  | 
			
				 共青团员  |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22数字媒体技术本2班  | 
			
				 22  | 
			
				 无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关于推选安徽新华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候选人的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会章程》和我校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制定各选举单位出席安徽新华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代表的产生办法安徽新华学院第七届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和《学联学生会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会组织改革,推动我校学生会队伍建设,增强学生会工作理念。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主席团候选人条件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应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挂科情况。
主席团候选人应符合以下要求:(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接受共青团的指导;(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守学校管理制度;(3)熟悉校学生会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责、运行机制及工作流程;(4)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与主人翁意识,有较强的学生工作能力。
二、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本次安徽新华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选出新一届主席团。
安徽新华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以组织推荐和自愿竞选形式,并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由学院现任学生会、校团委和校党委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再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讨论情况审批通过后,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选票上的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排序,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安徽新华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选人的差额应不少于所选人数的20%。
凡参加本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代表对候选人可以表赞成、反对或弃权,表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边的空格内画“○”,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不划任何标记。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在 画“×”的候选人姓名下面另选他人的空格内写上要选人的姓名。每张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未到会的代表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填写选票要用签字笔、钢笔或者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晰。完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大会设监票人5人,计票人15人,其中总监票人1人,总计票人1人。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全程监督选举工作,总计票人和计票人负责计票工作。监票人从不是常务委员候选人的正式代表中推选,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监票人中推荐提名;总监票人和监票人须经大会通过。大会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主席团制定。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代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决定候选人的时候,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数的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是否再选举,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计票结束后,总监票人以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报告选举计票结果;大会执行主席向全体代表宣布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名单,按得票多少排序,按得票多少为顺序。票数相等的,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本选举办法经安徽新华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
三、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办法
(一)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
安徽新华学院第七届学生会主席团须为安徽新华学院2020级本、专科生。主席团至少有一学年以上学生工作经验,对学生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并对学生会的性质、任务及定位有较深理解。担任过安徽新华学院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者优先。
(二)主席团候选人选举办法
依据改革精神,学生会主席团设不超过五名主席团成员,实行轮值制度。选举人员差额比不低于20%,由学院团组织推荐,通过校团委审查后,由校团委、上届学生会主席团提出候选人名单,报校党委研究同意后,提交大会差额选举。
本选举办法解释权在安徽新华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所有。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安徽新华学院第七次学生会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和《学联学生会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会组织改革,推动我校学生会队伍建设,增强学生会工作理念。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主席团成员条件
安徽新华学院第七届学生会主席团须为安徽新华学院2020级本、专科生。主席团成员至少有一学年以上学生工作经验,对学生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并对学生会的性质、任务及定位有较深理解。担任过安徽新华学院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者优先。
二、主席团成员选举规则
依据改革精神,学生会主席团设不超过五名主席团成员,实行轮值制度。选举人员差额比不低于20%,由学院团组织推荐,通过校团委审查后,由校团委、上届学生会主席团提出候选人名单,报校党委研究同意后,提交大会差额选举。
三、主席团成员选举流程
本次安徽新华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选出新一届主席团。
凡参加本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代表对候选人可以表赞成、反对或弃权,表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边的空格内画“○”,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不划任何标记。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在 画“×”的候选人姓名下面另选他人的空格内写上要选人的姓名。每张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未到会的代表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填写选票要用签字笔、钢笔或者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晰。完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大会设监票人5人,计票人15人,其中总监票人1人,总计票人1人。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全程监督选举工作,总计票人和计票人负责计票工作。监票人从不是常务委员候选人的正式代表中推选,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监票人中推荐提名;总监票人和监票人须经大会通过。大会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主席团制定。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代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决定候选人的时候,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数的当选。
计票结束后,总监票人以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报告选举计票结果。
本选举办法经安徽新华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
本选举办法解释权归安徽新华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所有。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含召开时间、地点、代表数量、主要议程、宣传报道链接、现场照片等)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2023年06月13日
二、召开地点:
安徽新华学院小礼堂
三、代表数量:
共计255人
四、主要议程:
(一)听取并审议安徽新华学院第五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安徽新华学院第七届学生会委员会及主席团;
(三)讨论修改《安徽新华学院学生会章程》;
(四)开展学生会代表提案工作。
八、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会章程》和我校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制定各选举单位出席安徽新华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代表的产生办法。
一、代表候选人的确定
出席学代会的代表(以下简称“代表”)候选人的确定方式为:以各基层学生会为选举单位,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及构成要求,组织学生进行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广大同学的意见,保证在校同学参与的数量和比例(注意少数民族、退伍军人,注意男女比例,注意普通学生、班级学生干部、社团学生干部、院级学生干部、校级学生干部的比例)。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代表名额的20%,根据代表候选人提名的原则,提出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见附件3),在校党委和校学生会审查通过后,提交本选举单位的学生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产生参加大会的正式代表。
二、代表的选举
各二级学院筹备召开学生代表会议或学生大会(见附件4),将本院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学生代表会议或学生大会通过差额选举的办法(差额比例30%),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有关代表选举工作进程安排见附件2)。
三、代表选举结果的报批
各二级学院按照文件规定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后,向校学生会报送经本院党组织审批的学代会代表登记表和选举结果的情况报告(见附件5),经校学生会审查通过确认为学代会正式代表后,组织填写学代会正式代表登记表(见附件6),按时报送校学生会。
附件1.学代会正式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2.学代会正式代表选举工作进程安排
附件3.学代会正式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汇总表
附件4.关于各二级学院召开学生代表会议或学生大会的说明
附件5.关于学代会正式代表选举工作的情况报告
附件6.学代会正式代表登记表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按照《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及《安徽新华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安徽新华学院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 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一般采用书面述职和会议述职相结合进行。校级评议会组成人员以普通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校团委等部门共同参与;院级评议会组成人员以学院学生代表为主,院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代表共同参与。
第四条 述职评议时间一般在每学期末或下学期初。
第五条 述职评议在校党委领导下,校团委的指导下。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章、客观公正、民主公开、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 述职评议内容
第六条 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对评议对象全面客观地综合评价。
(一)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向广大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
(二)道德品行。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能够带头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积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三)学习情况。学有余力、学业优良,能够自觉把学习放在首位,带头勤奋学习、学好专业知识,培养科学精神,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一年级新生除外),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工作成效。在党委的全面领导和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努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够在思想引领、学风建设、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方面服务同学,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按时、准确地完成本职工作。
(五)纪律作风。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在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践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作风务实,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等问题。
第三章 述职评议流程
第七条 述职采用书面述职和现场述职相结合的方式。
(一)书面述职。述职人需提前提交书面工作总结,总结材料要从学生会工作理念、指导思想、履职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下一步计划等方面展开,应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炼、支撑有力。
(二)现场述职。述职人向述职评议大会现场述职汇报,现场述职要密切结合学生会职能定位,应重点突出、总结成效、找准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第八条 述职评议大会结束后,评议会中的学生代表填写评议评分表,评议会其他成员根据总结材料和现场述职情况评价打分。
第九条 述职人得分由学生代表评分(占60%)、校党委评分(占20%)、校团委评分(占20%)三部分构成。
第四章 述职评议结果
第十条 述职评议会对评议对象的述职内容综合评价,评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其中总分超过90分(含90分)为优秀;89分—80分为良好;79分—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一条 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综合评价等次获得“良好”及以上的学生会工作人员在评奖评优、综合测评加分,将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十二条 所有评议结果由校团委统一归档,院级学生会评议结果经各学院党组织同意后报送校团委归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安徽新华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共青团安徽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3年06月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计羚  | 
			
				 是  | 
			
				 
  |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计羚  | 
			
				 是  | 
			
				 
  |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安徽省学联秘书处邮箱ahsxl@qq.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