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2019 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校级评审会
发布时间:2020-07-17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关闭】
本讯网(通讯员:吴山)为进一步引导当代大学生努力进取、积极实现社会价值、展现当代大学生勇于承担责任,直面困难的精神风貌。7月16日下午,我校召开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校级评选会议。学生处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朱平教授、学生处副处长郑妮、通识教育部副主任何亚梅、教务处处长助理孟翠翠、党办主任助理程海青、学生处团委教师万媛媛、吴山组成评审组,参加了本次评审会,本次会议由万媛媛主持。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的通知》(院团字〔2020〕33号)文件要求,学院开展了 “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经个人申报、班级评选、院系推荐,共有18名学生进入候选人名单。
评审会上,万媛媛介绍了评选要求、评选方式、评定标准,评审组根据学生提交的事迹材料,从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习表现、自立自强、社会实践等方面,结合学生在班级、宿舍、同学之中所起到的模范带头作用、引领效果,进行评分。
朱平教授强调“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的内核,要品学兼优、自立自强、励志成才、事例典型并重,对广大学生有明显的示范引领作用。
经过充分讨论,评审组最终确定葛尚琨、王光阳、吴俊、李齐宝、徐浩、叶田香、王成成、张维建、谈震、夏露露等10位同学为2019年度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其中葛尚琨和王成成被推荐至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省级评选。
目前,上述人选经正在校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予以正式表彰。
此次的“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展现了我校大学生自强不息的可贵品质,后期校团委将全校范围内广泛宣传自强之星的事迹,树立自立自强之风,推崇励志成才之举,践行报效祖国之义。
(责任编辑:万媛媛 审核:王飞)
本讯网(通讯员:吴山)为进一步引导当代大学生努力进取、积极实现社会价值、展现当代大学生勇于承担责任,直面困难的精神风貌。7月16日下午,我校召开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校级评选会议。学生处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朱平教授、学生处副处长郑妮、通识教育部副主任何亚梅、教务处处长助理孟翠翠、党办主任助理程海青、学生处团委教师万媛媛、吴山组成评审组,参加了本次评审会,本次会议由万媛媛主持。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的通知》(院团字〔2020〕33号)文件要求,学院开展了 “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经个人申报、班级评选、院系推荐,共有18名学生进入候选人名单。
评审会上,万媛媛介绍了评选要求、评选方式、评定标准,评审组根据学生提交的事迹材料,从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习表现、自立自强、社会实践等方面,结合学生在班级、宿舍、同学之中所起到的模范带头作用、引领效果,进行评分。
朱平教授强调“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的内核,要品学兼优、自立自强、励志成才、事例典型并重,对广大学生有明显的示范引领作用。
经过充分讨论,评审组最终确定葛尚琨、王光阳、吴俊、李齐宝、徐浩、叶田香、王成成、张维建、谈震、夏露露等10位同学为2019年度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其中葛尚琨和王成成被推荐至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省级评选。
目前,上述人选经正在校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予以正式表彰。
此次的“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展现了我校大学生自强不息的可贵品质,后期校团委将全校范围内广泛宣传自强之星的事迹,树立自立自强之风,推崇励志成才之举,践行报效祖国之义。
(责任编辑:万媛媛 审核: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