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校学生会

关于筹备召开安徽新华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0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

各学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及《安徽新华学院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组织工作实际,经校党委批准,定于2020年11月18日召开安徽新华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将大会筹备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团的十八大部署要求,坚持立德树人,推进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功能,努力建设“学生之家、师生之桥、青马之校”,为建设高水平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二、主要任务

  1.听取并审议安徽新华学院第四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安徽新华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3.书面审议《安徽新华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案);

  4.选举产生安徽新华学院第五届学生委员会。

  三、代表名额及其产生

  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为483人。代表名额根据各学院学生人数和学生会工作人员人数进行分配。

  学代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本单位学生酝酿提名,通过院级学生代表大会进行等额选举产生,提名代表应覆盖各年级、各专业,其中非校、院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学生代表数一般不低于本单位代表的60%,提名代表经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通过后,成为正式代表。代表团一般按选举单位组建,正式代表人数较少的单位可合并组团,拟组建代表团8个左右。

  四、新一届委员会组成及其产生

  第五届学生委员会拟设委员30人,其中主席团5人。委员和主席团候选人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且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委员、主席团候选人由各选举单位在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后,按名额分配推荐提名,由校学生会采用上下结合协商的方式,根据多数选举单位意见,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其中委员候选人需提交各代表团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大会按各代表团选举结果等额产生新一届委员会。主席团由大会等额选举产生。委员及主席团选举结果均报校党委确定、省学联备案。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召开学代会是我校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学生组织要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各级团组织要给予充分指导。

  2.工作规范。学代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要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结果公开,大力宣传我校学生组织和青年学生的工作成绩。

  3.积极行动。广大学生要以高昂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正确行使代表权利,模范履行代表义务,积极为学校发展和青年成长建言献策,以实际行动迎接我校学代会的胜利召开。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委员会

  2020年10月20日

上一篇: 2020-2021学年校学生会中心负责人任前公告
下一篇:关于推选安徽新华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