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1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先进基层学生会、先进团支部、“五四”标兵社团、“五四”魅力社团、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2-05-23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关闭】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2011年,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我校各级团组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为目标,在团组织建设、团员青年理想信念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科技创新教育、就业创业教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开展了扎实的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012年,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0周年,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在各级团组织及广大团员青年中形成创先争优的浓郁氛围,现决定授予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团总支、外国语学院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总支”称号;授予商学院学生会、文化与新闻传播学院学生会“先进基层学生会”称号;授予青年志愿者协会、书画协会、乒乓球协会、大学生心理协会等四个社团“‘五四’标兵社团”称号;授予建筑与工程协会、科技与创新协会等两个社团“‘五四’魅力社团”称号;授予10电子信息工程1班团支部等44个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称号;授予周倩、王海峰等两位老师及乐文成等92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李晓玲等1090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附件1:“五四”红旗团总支一览
附件2:先进基层学生会一览
附件3:“五四”标兵社团一览
附件4:“五四”魅力社团一览
附件5:先进团支部一览
附件6:优秀共青团干部一览
附件7:优秀共青团员一览
共青团安徽新华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2011年,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我校各级团组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为目标,在团组织建设、团员青年理想信念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科技创新教育、就业创业教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开展了扎实的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012年,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0周年,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在各级团组织及广大团员青年中形成创先争优的浓郁氛围,现决定授予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团总支、外国语学院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总支”称号;授予商学院学生会、文化与新闻传播学院学生会“先进基层学生会”称号;授予青年志愿者协会、书画协会、乒乓球协会、大学生心理协会等四个社团“‘五四’标兵社团”称号;授予建筑与工程协会、科技与创新协会等两个社团“‘五四’魅力社团”称号;授予10电子信息工程1班团支部等44个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称号;授予周倩、王海峰等两位老师及乐文成等92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李晓玲等1090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附件1:“五四”红旗团总支一览
附件2:先进基层学生会一览
附件3:“五四”标兵社团一览
附件4:“五四”魅力社团一览
附件5:先进团支部一览
附件6:优秀共青团干部一览
附件7:优秀共青团员一览
共青团安徽新华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