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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新华学院2021年度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27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

根据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各班级民主推荐、院团总支初评、评审组审核,现拟推荐商学院李婷婷同学、艺术学院孟君志同学参加2021年度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7日至5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校团委反映。

联系人:计羚

联系电话:65872708

 

                       

共青团安徽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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