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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第二十五期安徽新华学院党委党校校团委青年党校优秀学员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06-17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

在安徽新华学院党委直接领导和关心下,校团委于2016年4月13日至5月26日举办了第一期党校,在本期党校学习期间,涌现出一批自觉学习,成绩突出的优秀学员,为表彰先进,经过严格考核,并报校党办批准,决定授予张丽华、鲍娴、李慧娟、黄启胜、胡蓓蓓、曹婷、陈旭、汪园为第一期校团委青年党校优秀学员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不懈努力,再创佳绩,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特此决定。

 

 

 

 

 

安徽新华学院党委党校校团委青年党校

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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